
進口、國產保健食品的技術轉讓、技術變更注冊
一、項目簡介
1、保健食品技術轉讓產品注冊申請
轉讓申請是指保健食品批準證書的持有者,將產品生產銷售權和生產技術全權轉讓給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接受轉讓的境內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必須是依法取得保健食品衛生許可證并且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的企業。接受轉讓的境外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必須符合當地相應的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同時收繳并注銷轉讓方原取得的《國產保健食品批準證書》或者《進口保健食品批準證書》。
2、保健食品技術變更產品注冊申請
變更申請是指申請人提出變更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及其附件所載明內容的申請。變更申請的申請人應當是保健食品批準證書持有者。保健食品批準證書中載明的保健食品功能名稱、原(輔)料、工藝、食用方法、擴大適宜人群范圍、縮小不適宜人群范圍等可能影響安全、功能的內容不得變更。申請縮小適宜人群范圍,擴大不適宜人群范圍、注意事項、功能項目,改變食用量、產品規格、保質期及質量標準的保健食品應當是已經生產銷售的產品。增加的功能項目必須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范圍內的功能。
二、服務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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