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所有進口化妝品(特殊及非特殊)銷售前必須經中國國家衛生部備案批準(具體主管部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許可司,2011年更名為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司);
2.中國化妝品分兩大類管理:特殊類和非特殊類(各自又有若干小類),兩大類之間甚至各小類之間,申請周期和費用是有區別的,有的區別較大;
3.中國官方對于化妝品的概念:,“是指以涂擦、噴灑或者其他類似的方法,散布于人體表面任何部位(皮膚、毛發、指甲、口唇)以達到清潔、消除不良氣味、護膚、美容和修飾目的的日用化學工業品。”所以如果您的產品是食用的或治療的就不要考慮申請化妝品了,可以考慮保健食品或藥品;
4.中國沒有“藥妝”,業內所謂藥妝是移植自國外或宣傳需要,中國只有特殊和非特殊。
5.化妝品的備案申請不是直接向SFDA提交,而是要先做檢測(包括歐洲國家不做的動物檢測),檢測合格才能向SFDA提交申請(這個好像不算是問題,但經常有客戶問,所以列在這里)。
6.化妝品申請費用是按單個產品計算的,也就是說只要產品名稱不同就要申請,而不是某一個品牌或某一系列產品只申請一個文號(有的系列可以進行特殊申請)。
7.化妝品批文有效期為4年,4年后需要延續。延續時國家不收費。
國外進口化妝品在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之前都必須接受國家衛生部門的審批。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對進口化妝品實行申報審核制度:進口化妝品需領取《進口特殊用途化妝品衛生許可批件》及《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憑證》(均簡稱《衛生批件》),未領取《衛生批件》的進口化妝品不得在中國大陸市場上銷售,國家將對未領取《衛生批件》而在中國大陸市場上進行銷售的進口化妝品進行處罰。只有獲取了中國衛生部頒發的《衛生批件》,才算拿到了進入中國大陸化妝品市場的入關證,才能夠進行銷售。也只有獲取了《衛生批件》,才能使報關這一步驟得以順利進行,報關時,海關部門要求您提供《衛生批件》并進行核實,否則產品只能被扣留或退回。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從2010年4月1日實施了《化妝品行政許可申報受理規定》(以下簡稱“受理規定”),其中包括《化妝品行政許可申報資料要求》(以下簡稱“資料要求”)和《化妝品技術審評要點(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審評要點”)
。此后2010、2011年又陸續發布了一系列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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