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藥包材注冊檢驗送檢須知
1. 藥包材注冊檢驗適用范圍 依據(jù)《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管理辦法》及其相關文件規(guī)定向我所提出的檢驗申請屬藥包材注冊檢驗。本操作規(guī)程適用于本所藥包材注冊檢驗的檢品及資料的受理登記及報告書發(fā)送工作。
1. 藥包材注冊檢驗適用范圍
依據(jù)《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管理辦法》及其相關文件規(guī)定向我所提出的檢驗申請屬藥包材注冊檢驗。本操作規(guī)程適用于本所藥包材注冊檢驗的檢品及資料的受理登記及報告書發(fā)送工作。
2. 藥包材注冊檢驗分類
藥包材注冊檢驗根據(jù)藥包材注冊申請分類不同主要分成:生產申請、進口申請、補充申請、再注冊申請等。
3.申請藥包材注冊檢驗應填寫的表格
申請藥包材注冊檢驗,除報送資料及樣品外,還應填寫“注冊檢驗申請表”。
4.申請藥包材注冊檢驗應提交的資料:
4.1 藥包材生產申請注冊檢驗需提供的資料:
4.1.1 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藥包材注冊檢驗通知書
4.1.2 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藥包材注冊檢驗抽樣記錄單
4.1.3 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的檢驗申請函和注冊檢驗申請表。
4.1.4申報產品生產、銷售、應用情況綜述。
4.1.5 申報產品的配方。
4.1.6 申報產品的生產工藝。
4.1.7 申報產品的質量標準。新的藥包材標準或者企業(yè)標準,應當同時提供起草說明。
4.1.8 三批申報產品的自檢報告書。
4.1.9 與采用申報產品包裝的藥品同時進行的穩(wěn)定性試驗(藥物相容性試驗)研究資料。
4.2藥包材進口申請注冊檢驗需提供的資料:
4.2.1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的檢驗申請函和注冊檢驗申請表。
4.2.2申報產品在國外的生產、銷售、應用情況綜述及申請在中國注冊需特別說明的理由。
4.2.3三批產品自檢報告書。
4.2.4申報產品的配方。
4.2.5申報產品的生產工藝。
4.2.6申報產品的質量標準。若為新的藥包材標準或者企業(yè)標準,還應當同時提供起草說明。
4.2.7與采用申報產品包裝的藥品共同進行的穩(wěn)定性試驗(藥物相容性試驗)研究資料。
以上資料均應當使用中文并附英文,其他文種的資料可附后作為參考。中文譯文應當與原文內容一致。不能提供的需書面說明理由。
4.3 藥包材補充申請注冊檢驗需提供的資料:
以下補充申請可向我所申請注冊檢驗:
1)變更藥包材注冊證所載明的“規(guī)格”項目。2)變更藥包材生產企業(yè)地址。3)變更藥包材配方中原料產地。4)變更藥包材配方中的添加劑。5)變更藥包材生產工藝。6)變更藥包材注冊標準。7)國內藥包材生產企業(yè)內部變更藥包材生產場地。
需提供的資料要求如下:
4.3.1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的檢驗申請函和注冊檢驗申請表。
4.3.2 藥包材批準證明文件復印件。
4.3.3變更事項相關資料。如原料來源證明、執(zhí)行質量標準及出廠檢驗報告書;或輔料來源證明、執(zhí)行的質量標準及其安全用量的依據(jù);
或變更前后生產工藝對比研究資料;或變更注冊標準的說明及變更前后的注冊標準及起草說明。變更后包材與藥品共同進行的穩(wěn)定性試驗研究資料等。
4.3.4 三批申報品種變更后的生產企業(yè)質量自檢報告書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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