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9年3月9日,歐盟頒布的關于無線電和電信終端設備的指令(1999/5/EC,Radio and Telecommunications Terminal Equipment,簡稱R&TTE),并要求各成員國自2004月8日起開始履行該指令。且規定自2000年4月起,新的無線設備與通信終端設備指令1999/5/EC正式取代通信終端指令98/13/EC。規定了所有投放歐共體市場的無線電和電信終端設備必須符合R&TTE指令的基本要求。指令中規定了無線設備與通信終端設備,除了符合電磁兼容、產品的安全要求以外,強調了無線設備更需有效使用無線頻譜,以避免有害擾的產生。同時說明了該指令覆蓋產品加貼CE標志的途徑。
一、R&TTE指令的主要特點:
- 引入了制造商的合格聲明。
產品的風險較低時,制造商可以自我評估產品與指令要求的符合性。當產品風險較高時,才需要尋求第三方機構參與合格評定。
- 更低的準入門檻。
在R&TTE指令中僅規定了“基本要求”,固網終端設備需符合電器安全和電磁兼容要求,無線電設備只要能夠有效利用頻譜并且不會造成有害干擾即可。
- 新的符合標準的方法。
制造商可以自行選擇適當的技術方案來符合指令要求。雖然標準在判斷產品是否符合指令要求仍占據重要地位,但當標準不存在或不適合時,制造商可以通過其它方法進行生產并投放市場。
- 網絡營運商公布其接口。
指令要求公共電信服務營運商公布其接口規范,制造商可以根據接口設計制造終端設備以便接入網絡。
- 成員國有義務公布無線電頻譜信息。
歐盟范圍內無線電頻譜尚未完全協調,成員國應公布詳細的頻譜分配和使用情況,以便制造商的產品可用于盡可能廣泛的市場。
- 制造商有義務告知最終用戶預期使用目的和使用的限制。
指令要求制造商在包裝和手冊中告知用戶預期使用目的和有關使用的限制。
二、R&TTE指令所包括的產品有:
- 短距離無線遙控產品
例如:遙控玩具汽車、遙控報警系統、遙控門鈴、遙控開關、遙控鼠標、鍵盤等。
2. 專業無線電遙控產品及通訊終端產品
例如:專業無線對講機、無線麥克風等;有繩電話、傳真、MODEM、電話答錄機、小(PABX)、無繩電話CTO、CT1、CT1+?、 ISDN(數字電話產品)、DECT(增強型數字無繩電話)、GSM、CDMA、WAFI?
3. 藍牙產品
例如:藍牙耳機,藍牙音響,藍牙鍵盤等。
三、對于無線電及通信終端產品,測試認證包括:
- 電磁兼容(EMC)測試;
- 安規(LVD)測試(新指令中,對于電池輸入的RF產品,也要求進行此項測試)
- 根據歐洲ETSI標準進行無線電通訊設備測試(RF測試);
- 歐洲允許頻譜的信息通告(Notification)
- CTR(TBR)測試;
- 電器安全及健康防護測試(SAR評估)
四、頻譜的管理和R&TTE指令下設備分類
1. 頻譜管理
統一歐洲市場的目標使得需要在歐共體范圍內將無線電設備的使用頻率進行協調。這部分工作主要由歐洲無線電通信辦公室(ERO)來完成。它成立于1991年5月,其主要目標是規劃9 kHz~275 GHz的歐洲通用頻譜分配表和頻譜戰略。除頻譜分配表外,了解頻率的具體使用情況對于協調各成員國的頻譜非常重要,因此,ERO開發了一個各成員國頻譜信息(EFIS),供業界和各成員國主管部門使用。
2. 設備分類
根據歐盟決定2000/299/EC,歐盟將所有屬于R&TTE指令的設備分為兩大類:
CLASS 1設備:不受限制投入市場使用的無線電和電信終端設備;
CLASS 2設備:造成有害干擾的歐盟各國認為需要受限制的無線電設備。
關于CLASS 1和CLASS2的頻帶及應用可見1999/5/EC相關部分。
五、R&TTE的申請流程
例如:低頻無線的產品
其申請流程是根據產品的頻段不同而有一定的不同點的,對于低頻無線的產品,我們通常指的是27MHZ,49MHZ,40MHZ,433MHZ,315MHZ,88-108MHZ,35MHZ,72MHZ。而這些頻率在各個地區及國家的使用不同。
美國可使用頻段:
27MHZ,49MHZ,40MHZ,433MHZ,315MHZ,88-108MHZ,72MHZ
歐洲可使用頻段:
27MHZ,40MHZ,35MHZ,433MHZ
對于此類簡單的無線類產品,我們通常會碰到需要申請 FCC,R&TTE等等。
以下是FCC 和R&TTE申請流程的簡單說明:
1)由客戶提供完整的測試樣品并配齊配件,提交給實驗室;
2)客戶需提供完整的技術資料(申請表,線路圖,PCB板圖,BOM表,產品說明書,線路描述,線路方框圖),且該資料一定需要英文電子檔文件;
3)由實驗室測試,并出測試報告;
4)實驗室審核數據和報告;
5)實驗室將測試報告及技術資料遞交給TCB,FCC或Notify Body審核;
6)TCB,FCC或Notify Body出證書;
7)申請成功。 在FCC申請過程中,還有一個特別注意的方面,就是FCC ID的提供。通常FCC ID是由公司代碼+產品代碼組成:
其中:公司代碼:為三位的數字或大寫字母,由FCC直接發放;產品代碼:為數字,字母,“-”組成,但其中不能有連續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使用,首位和末位也不能使用“-”,此代碼位數最長不超過14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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