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外診斷試劑分析性能評估(準確度-方法學比對)指導原則
一、前言
準確度評估資料是評價擬上市產品有效性的重要依據,也是產品注冊所需的重要申報資料之一。定量檢測方法的方法學比對試驗是評估準確度的方法之一,可以與參考方法或臨床公認質量較好的已上市產品進行比對。
本指導原則基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體外診斷試劑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要求,參考CLSI有關標準,對采用方法學比對進行準確度評估的實驗方法和數據處理方法進行了原則性要求。其目的是為生產企業采用方法學比對進行準確度評估并準備準確度評估資料提供原則性指導,也為注冊管理部門審核該部分分析性能評估資料提供技術參考。
由于體外診斷試劑產品發展速度快、專業跨度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根據體外診斷試劑發展的需要,適時對本指導原則進行修訂。
二、適用范圍
本指導原則適用于首次申請注冊、申請許可事項變更的用于定量檢測的體外診斷產品。因體外診斷產品評價是將儀器、試劑、質控品、校準品等作為一個系統進行評價,因此方法學比對的評價采用系統的概念進行描述。如特殊產品不適用于本指導原則,可進行詳細說明并采用適當的方法進行準確度評價。
三、基本要求
(一)方法學比對實驗的基本要求
1.操作者應熟悉待評價系統和比對系統的操作。
2.編寫系統標準操作規程,其中包括校準程序和室內質控程序,采用合適的校準品、質控品并保持儀器處于正常狀態。
3.比對系統的選擇
比對系統應具有以下條件:
(1)具有比待評價系統更好的精密度。
(2)同待評價系統檢測結果具有相同的單位。
(3)如有參考方法應具有與參考方法已知的偏差。
比對系統應該選擇正確性經過驗證的系統,根據實際條件,選擇的順序如下:參考方法、原裝系統、配套系統、經過驗證的非配套系統。
4.待評價系統的處理
進行方法學對比實驗前,應該對待評價系統進行初步評價,并且對待評價系統進行精密度及線性的評價(參考相關標準),只有在以上評價完成并且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后,才可進行方法學對比實驗。
(二)方法學比對實驗的評估及數據處理方法
1.實驗樣本的基本要求
(1)按照實驗對樣本的要求收集處理病人樣本,樣本貯存時間及條件由被測組分的穩定性而定,盡可能避免使用貯存的樣本。
(2)樣本應來自于不同患者,并且此患者所患疾病對于被測組分的影響應該是已知的,樣本不應含有干擾此方法的組分。
(3)樣本濃度應在方法的線性范圍內,并覆蓋醫學決定水平。通常基本從線性范圍的低限到線性范圍的高限(應至少有50%的樣本在參考范圍以外,但在線性范圍內)。分析樣本的濃度應盡可能在線性范圍內均勻分布。商品質控物或者校準物可能存在基質效應,應避免使用。
2.實驗過程
(1)每天選擇8個臨床患者樣本,按1到8的順序編號。用兩種方法同時進行實驗,按照1,2,3,4,5,6,7,8,8,7,6,5,4,3,2,1的樣本順序進行測定。
(2)以上實驗至少重復5天,即至少分析40個不同的臨床患者樣本。每天實驗必須進行校準和室內質控,只有在室內質控合格的情況下,當天的實驗室數據才有效。
3.數據處理及結果報告
(1)記錄測定結果(Xij和Yij),
Xij 為比對系統測定值
Yij為待評價系統測定值
i為測定樣本的序號(1、2、3…40)
j為同一樣本同一天測定的次序(1、2)
(2) 計算每個樣本測定的均值(和),樣本重復測定間差值的絕對值(DXi 和DYi)及兩種方法測定結果間的均值差值(-)。相關實驗記錄見表1
表1
比對系統 | 待評價系統 | ||||||
樣本編號 i | Xi1 | Xi2 | DXi | Yi1 | Yi2 | DYi | |
1 | |||||||
2 | |||||||
3 | |||||||
4 | |||||||
┆ | |||||||
40 |
注:i=1、2┄40。
=
=
DXi=│-│
DYi=│-│
(3)以對作散點圖。
(4)以(-)對做偏倚圖。
(5)以(Yij-Xij)對做偏倚圖。
(6)檢查批內離群點:計算樣本重復測定間差值(DXi 和DYi)的平均數,
=
=
樣本重復測定間差值超出該平均數4倍時,則判斷為離群點,如離群點超過1個時,整組數據應舍棄,尋找原因后重新進行評價。如離群點為1個,可以補充數據后重新進行統計。
(7)檢查批間離群點:計算兩種方法測定結果間均值差值(│-│)的平均數,如兩種方法測定結果間均值差值超出該平均數4倍時,則判斷該樣本為離群點,如離群點超過1個時,整組數據應舍棄,尋找原因后重新進行評價。如離群點為1個,可以補充數據后重新進行統計。
(8)相關系數計算:利用所有樣本雙份測定值進行相關系數計算,如果≥0.975(或2≥0.95),則認為選擇的數據范圍適合,數據滿足要求。該分析的誤差可以由數據范圍給以適當補償,并且可以采用簡單的線性回歸來評價斜率和截距。
如果r2<0.95,那么必須通過分析另外一些樣品以擴大數據范圍,然后再檢查全部數據系列,如仍然r2<0.95,則應尋找待評價方法存在的缺陷,糾正后重新進行試驗。
對于某些免疫項目,可適當放寬標準,原則上r2≥0.90,則認為數據范圍適合,數據滿足要求。
(9)回歸計算:利用所有樣本雙份測定的有效數據,計算兩個方法間的線性回歸方程:Y= bX+a.
(10)偏差估計:在醫學決定水平,利用回歸方程計算預期偏差,預期偏差Bx=a+(b-1)X,相對偏差=Bx/X
(11)結果評估:結果至少應滿足相關國際及國家標準,同時滿足臨床需求。
四、其它應注意的問題
(一)采用的患者樣本對于被測組分的影響應該是已知的,樣本不應含有干擾此檢測方法的組分。
(二)樣本貯存時間及條件由被測組分的穩定性而定,盡可能避免使用貯存的樣本。
(三)實驗前必須對待評價系統進行精密度及線性的評價,評價合格后方可進行實驗。
五、名詞解釋
(一)待評價系統:擬進行性能評估的產品。
(二)比對系統:參考方法(系統)或臨床公認質量較好的已上市產品。
六、參考文獻:
EP9-A2: Method comparison and bias estimation using patient samples; Approved Guideline-Second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