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發布2013年第3期違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匯總情況的通知 |
食藥監稽〔2013〕206號 |
2013年10月08日 發布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加強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監督管理,整治違法發布廣告行為,進一步規范廣告發布秩序,按照《藥品廣告審查辦法》、《醫療器械廣告審查辦法》和《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加強了對行政區域內廣告發布情況的監測,并及時發布了違法廣告公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對此進行了匯總,具體情況如下: 2013年6月至8月期間,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以發布《違法廣告公告》等方式,通報并移送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的違法藥品廣告124847條次、違法醫療器械廣告13144條次、違法保健食品廣告15643條次。對未經審查和篡改審批內容擅自發布的違法廣告,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共撤銷藥品廣告批準文號43個、醫療器械廣告批準文號7個,收回保健食品廣告批準文號39個。對嚴重違法廣告涉及產品采取了208次暫停銷售限期整改措施。現將其中違法情節嚴重、違法發布廣告頻次高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予以匯總發布。 一、河北安國藥業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藥品“壯腰健腎丸(廣告中標示名稱:金古蓮)”,其功能主治為“壯腰健腎,養血,祛風濕。用于腎虧腰痛,膝軟無力,小便頻數,風濕骨痛,神經衰弱”。廣告宣稱“接骨治腰三副藥,腰突老病全除掉,一生只需三副藥,補腎生髓壯腰骨,替代手術不反復”等。該藥品廣告宣傳超出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內容,含有利用患者名義作證明和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二、甘肅河西制藥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藥品“脾腎雙補丸”,其功能主治為“健脾開胃,補益肝腎。用于脾腎雙虧,氣陰兩虛,面黃肌瘦,食欲不振”。廣告宣稱“3個療程患者脾健腎旺,肌肉再生增重占比例65%,達到吸收、消化、營養三方面調節”等。該藥品廣告宣傳超出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內容,含有利用患者名義作證明和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三、烏蘭浩特中蒙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藥品“抗骨質增生丸(廣告中標示名稱:丹參抗骨丸)”,其功能主治為“補腰腎,強筋骨,活血,利氣,止痛。用于增生性脊椎炎(肥大性胸椎、腰椎炎),頸椎綜合癥,骨刺等骨質增生癥”。該藥品為處方藥,禁止在大眾媒介發布廣告。廣告宣稱“補腰腎壯腰骨,替代手術治腰突,將纖維環的破裂處修復完好,防止髓核再次突出”等。該藥品廣告宣傳超出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內容,含有利用患者名義作證明和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四、云南無敵制藥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藥品“外用無敵膏”,其功能主治為“驅風祛濕,祛瘀活血,消腫止痛,清熱拔毒,通痹止痛。用于跌打損傷,風濕麻木,腰肩腿痛,瘡癤紅腫疼痛”。廣告宣稱“一次無敵治骨,一生骨病全無,從根上能治好骨病,堅持三個療程,膝關節骨刺保證能除掉”等。該藥品廣告宣傳超出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內容,含有利用患者名義作證明和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五、河南省永春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醫療器械“靜電理療貼(廣告中標示名稱:綠霸王透骨貼)”,該產品已于2013年3月25日被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注銷處理,廣告宣稱“該貼一上市,就治好200多萬老風濕老骨病患者,3分鐘消腫止痛,3個療程治好風濕骨病”等。該產品廣告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等內容,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六、七臺河市康鑫醫療器械廠生產的醫療器械“前列腺貼(廣告中標示名稱:曲大夫前列腺貼)”,其適用范圍為“適用于腎虛所致的腰酸腿痛,前列腺炎,前列腺增生,前列腺肥大及其引起的尿頻,尿痛,尿急,尿不凈的輔助治療”。廣告宣稱“治前列腺,一貼上就管用,能治愈、不復發、性腺雙修,不但前列腺治好了,男性功能也得到提高”等。該醫療器械廣告宣傳的產品適用范圍超出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內容,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等內容,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七、滑縣康泰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生產的醫療器械“骨痹痛消貼(廣告中標示名稱:苗祖圣方)”,其適用范圍為“利用高壓靜電場極化作用,使局部氧張力減少,微循環增強,適用于頸椎病、肩周炎、腰間盤突出、軟組織損傷及風濕、骨質增生、骨關節無菌性炎癥”。廣告宣稱“1貼疼痛消除,2貼活動自如,3貼能彎能翻身,30貼風濕骨病連根除,專治40年內的老風濕老骨病”等。該醫療器械廣告宣傳的產品適用范圍超出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內容,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等內容,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八、河南凌云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醫療器械“腰枕治療儀(廣告中標示名稱:曲度腰枕治療儀)”,其適用范圍為“適用于腰肌勞損、腰椎退行性病變、腰椎間盤突出等病癥的輔助治療”。廣告宣稱“1-2周,各種腰腿痛逐漸消除,1個月,患者的坐骨神經痛好了,告別腰椎間盤突出,永遠不復發”等。該醫療器械廣告宣傳的產品適用范圍超出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內容,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等內容,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九、河南雅酈化妝保健品有限公司(證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萬鶴靈芝茶”,衛食健字〔2000〕第0084號,其批準的保健功能為“免疫調節”。廣告宣稱“喝這茶養五臟、降三高,血脂血糖降了,十幾年的脂肪肝好了,糖尿病并發癥狀也好轉了,輕松喝掉一身病”等。該保健食品廣告宣傳的保健功能范圍超出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內容,使用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直接或者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等內容,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十、安徽高山藥業有限公司(證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壽瑞祥牌全松茶”,國食健字G20110555,其批準的保健功能為“增強免疫力”。廣告宣稱“能雙向調節血壓作用,溶化腦血栓,改善男性生理功能,對食欲不振、便秘、前列腺、失眠、糖尿病并發癥、脂肪肝效果非常明顯”等。該保健食品廣告宣傳的保健功能范圍超出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內容,使用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直接或者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等內容,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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